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与集团公司签定委托研发合同,集团公司支付研发项目款给我公司****万元,收款时我公司记入预收账款,用于原料购买。项目周期为4年,项目结题后,我公司给集团开发票确认收入。4年中研发试验分期做,试验产出产品,进入库存商品,正常销售。为履行这 个合同,从收款、购买原料、进行试验,产出产品、销售产品、合同履行完毕,确认收入。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依据何准则、法规条款?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贵公司可以按照整个业务的流程,进行帐务处理即可,具体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