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境内的A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15%所得税优惠税率,A企业从境外采购货物,直接运往境外客户,A企业在境内收汇并确认收入。这种完全发生在境外的货物销售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若要缴纳,以25%还是15%税率缴纳?相关政策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 境外企业是否需要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主要是需要判断收入是否构成了“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