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2023-09-25 10:01:59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
公司近期请一建筑工程公司过来装修,装修内容包括隔断护墙、贴磨砂纸、厂房外围重新粉刷、购买玻璃等。对方开的发票项目名称为“劳务-施工工资(隔墙拆除)、“劳务-施工工资-外墙粉刷”。这样开票是否合法合规?如果合规,会不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劳务费的代扣代缴?如果不合规,应该开什么项目的发票。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如果合规,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劳务费的代扣代缴的。
老师,我想再问一下,对方是法人公司,不是个人,是否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劳务费的代扣代缴?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对方提供装修,应当开具“建筑服务*装修施工费”等项目的发票,对方的大类选错了,“劳务”大类针对的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法人公司不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