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现有一问题需咨询。我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在财税上,分公司独立纳税,单独建账,企业所得税年终是汇总缴纳。现在的问题来了:1、分公司日常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财务报表是仅就分公司财务状况形成的情况报送,还是平时就与总公司的数据合并,最后分公司也报送合并后的财务报表(因为后一种做法是办税大厅让这样做的,这样做的结果以分公司的名义上申报,就在税务系统中出现分公司有了实收资本,最近让分公司交实收资本的印花税,这就产生了笑话。后来专管员说,你分公司不交印花税也行,但要进行报表的更正申报)?因此,请问平时分公司是否只就分公司自身的部分向税务报送财务报表?2、年终结束并在企业所得税汇税清缴前有一个年度财务报表,这时,分公司是否也仅就分公司自身情况进行申报,也就是说,如果分公司没有特殊情况,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应与12月或第四季度申报的分公司财务报表相同?至于涉及汇算清缴所体现的财务报表,只是在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以便与纳入总公司汇算清缴的企业所得税相关数据保持合理的逻辑关系。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分公司不是独立的纳税人,平时分公司只就分公司自身的部分向税务报送财务报表。
2、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