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在大众点评、美团、抖音等新型网络媒体上发布企业宣传信息属于广告费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区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商品经营者在自己的官网或者自媒体上,如果是直接或者间接推销商品或服务的,视为广告。
这条规定的原文是这样的:
商品经营者(包括服务提供者,下同)在其经营场所、自设网站或者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其他媒介发布有关自身名称(姓名)、简称、标识、成立时间、经营范围等信息,且未直接或者间接推销商品(包括服务,下同)的,一般不视为广告。
如果发布了具体的商品、具体的服务,原则上都会被视为是广告,因为这里使用的用语是“直接或间接推销商品”。
被视为广告,就意味着这些信息的内容必须要符合中华人民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点需要特别关注。
尤其是在企业自媒体的各种文章、图片、音视频中,只要具体提及了商品和服务,依照我对这份指南的理解,行政机关原则上会认定为广告。因此,企业内容要针对性地优化内部流程,在制作发布这些媒体信息之前,有必要从广告法的角度进行合规的审查,减少违法风险。
广告费支出,例如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并且是为介绍本企业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进行宣传。
业务宣传费也是一种广告推广,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新产品上市新闻发布会;企业印刷的各种产品宣传册(不包括说明书);一些活动的冠名费用;为推广产品召开宣讲会而发放的会议用品;为展览会消耗的宣传资料、参展样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