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收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利息,可以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如果可以开具,对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谢谢老师,请同时提供一下文件依据及文号,感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收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利息,可以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开具,对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利息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