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无产权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有没有什么文件支持无产权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