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EPC模式下,项目收款约75%后因合同争议被搁置,长时间未有进展,设备以安装完成并交付未因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故未收到验收款以及开发票。
请教:
1.长时间挂账有何风险?
2.未履约完成的合同该如何确认收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对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应该定期对账,定期清理。
1、其他应收款长时间挂账,分别不同的款项内容,存在以下风险:
(1)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借款,涉及缴纳增值税。
(2)对自然人股东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视同对股东个人的股息红利分配交纳20%个税。
(3)对员工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且用于购买房屋或其他,视同工资薪金发放交纳个税。
2、预付账款,需根据形成的原因,做出不同的处理。
(1)如果是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可以做为资产损失。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专项申报。
(2)如果是实际货物或相关的成本已经发生,只是没有取得发票,未作账务处理,建议做相关账务处理。
注意:因未取得合法有效凭据,相关成本费用不得税前列支。
3、应付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如果确认无法支付,应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需要注意: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的对方如果是自然人,还可能会涉及扣缴个人所得税。
收入的确认条件新准则
1.总原则:收入应当在企业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
2.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根据以上规定确定收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