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发票及账务处理

2023-11-17 10:00:31
提出如下问题:
我是一般纳税人工业制造业,签订购销合同,对方送货以次充好,后经发现,经双方协商,对方补价差并接受罚款。但由于对方无法开具红字(原购货物涉及税率有17%、16%、13%),请问老师:1、对方补价差,我司如何开具发票,用收据可以不,账务如何处理?2、罚款可不可以开收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对方应该可以开具红字发票,虽然涉及税率有17%、16%、13%,具体如何开具折扣发票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折让就是冲减已有的金额,既增值税发票已开具且不能作废,这样的话,由购货方出具证明,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进行折让冲销。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

合同违约金不可以开发票。合同违约金不属于发票管理范围,是为了补偿违约方因为未履行合同业务而给其他缔约方造成的损失。收取违约金不需要开具发票,开具收款收据即可,但按规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或者个税。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