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我们公司(一般纳税人,但简易征收)有购入高档服务送客户或用于攻关,请教一下:1、由于我们是简易征收,收到的发票也是普通发票,这种用途的购入是否按发票金额直接记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2、是否涉及增值税(因未抵扣,是否没必要视同销售)?3、由于赠送的对象有客户、有公关,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是的,2、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交纳增值税,可以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