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某公司,司法重整合并分立后,房产、建筑物已做了评估,现在要交房产税,
请问房产税计价依据,是以评估之前原值计价,还是以评估后后的净值计价?
(文件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如果按评估后的价值入账,应按评估后的价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2号
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