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处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要缴纳印花税吗,处置过程中确认的销项税额,需要计提城建税机附加吗,如果计提,城建及附加会影响固定资产清理科目金额吗,请老师帮忙解答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购销合同。
处置过程中确认的销项税额,需要计提城建税机附加的。
城建及附加会不影响固定资产清理科目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