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总工发[2009]21号)第三条规定:“劳务派遣工的工会经费应由用工单位按劳务派遣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提取并拨付劳务派遣单位工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1、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用工单位工会,单位缴纳的派遣人员工会经费可以税前扣除。
2、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总工发〔2009〕21 号)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劳务派遣工的工会经费应由用工单位按劳务派遣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并拨付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属于应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由劳务派遣单位工会按规定比例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