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公司2022年研发费用为900万元 ,包括材料、人工、设备折旧、模具摊销、设计费用等,税务认为我司有专利,研发费用应全部资本化,按10年摊销,我司认为这是研发活动,可一次计入费用并全额加计扣除,请问:我司应如何主张我司的述求,并提供支撑政策文件?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直接投入费用
1、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您公司2022年研发费用为900万元 ,包括材料、人工、设备折旧、模具摊销、设计费用等,如果形成了无形资产就资本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