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企业将自己设计生产的产品以租赁的形式分期收租赁费,租赁到期后设备归承租方所有。问:1.普通企业可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2.如不能开展,可否有其他变通的形式。3.如出租方与承租方约定租赁期满后设备归承租方所有涉及的税费是按销售设备算还是租赁费计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可以融资租赁的形式签订合同,但实质是分期收款方式销售。
2.合同内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即为有效。
3.实质属于销售行,应按销售设备计算、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