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预出让一处厂房,厂房是2016年4月30日之前建成的并办理了房产证,土地是2010年取得在办理房产证时还没有要求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与土地证是分开的,现在要出让的这处厂房价格没有溢价,是否要交土地增值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转让旧建筑物是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需要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十条规定:“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