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八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这个发放实物,不管是党建的还是福利的,都要计入个税吗,本子笔什么的都要计入个人工资总额?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本子、笔和工作服不属于福利,属于工作需要,这个不用计入工资总额。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