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但之前选择的是简易征收,2024年3月31日简易征收36个月到期,正值市场上客户对13%税率的供应商优先选用,于是我们从4月1日转换为一般征收。问题是:对于转换前我方供应商尚未开具的发票是否应要求继续开具普通发票,只有在转换后新发生的购销业务才应该开票专用发票,不然,以前未开具的发票在之后开具专用发票,就可能出现大量留底,不符合业务的真实性。请问:如果对以前未取得的发票在4月1日后开具会有什么税务风险?税务局会如何发现?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1.调整前开具的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2.税率调整前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
3.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开具的适用原税率发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且已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现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4.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现需要补开原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