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是浙江的集团,应政府要求,集团需要建立司库,也就是资金池。我们每天将下属单位的资金都集中到集团的资金池,下属单位根据需要申请资金拨付到他们自己账户。集团本级部不会使用他们的资金。但是因为资金在集团本级的账户上,银行结算的存款利息也是打到集团本级的。因为资金是下属单位,按理说这块利息也应该是属于下属单位。但是咨询我们当地税务局,表示我们把这块存息还给下属单位的话,相当于下属单位的收入,他们需要开票缴纳增值税。
所以想咨询下,在建立资金池的大政策下,国家是否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目前没有相关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