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我公司有股东三人,分别为A公司和自然人甲乙,初始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万元,A认缴400万持股40%,甲认缴300万持股30%,乙认缴300万持股30%,目前A公司实际出资200万,甲实际出资150万,乙实际出资300万,目前公司净资产为2000万,其中未分配利润1000万。由于新的公司法即将实施,经股东协商,A公司和甲不再出资,对公司注册资本做减资处理,请问减资后,由于实际股权比例发生变化,第一,自然人乙是否会被认为产生股权转让所得?自然人甲和A公司是否会涉及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公司减资到多少,公司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减资后的持股比例是多少?如果减资时对公司股东及自然人股东分配利润可能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贵公司可以提供一下上述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再为贵公司进行解答。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