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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形成的开发支出

2024-05-28 10:05:45
提出如下问题:
以前年度形成的开发支出,现在不满足资本化条件了,可以转入当年的研发费用吗,作为当年的研发费用,但是不加计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不符合资本化就是按照费用化进行。

研发费用科目设置按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设置“研发支出”科目,用以核算企业在研究开发阶段所发生的费用。

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开发阶段有关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一)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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