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法人合伙人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2024-05-28 11:29:19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法人合伙人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需不需要在调增的同时,确认一笔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未来实际收到分回的时候,再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如果需要确认,具体分录应该怎么做呢?借方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方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未来预计可以用来抵税的资产,递延所得税是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才会产生递延税款。贵公司如果是对外投资取得的分红收益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