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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为幼儿提供校车、餐饮服务是否属于代收费

2024-05-29 21:01:18
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学校是一所民办非营利幼儿园,幼儿园拥有自有校车,每月向幼儿收取校车费。为在园幼儿提供校车接送服务。幼儿园对该项收费应该确认为代收费还是服务性收费?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餐饮服务属于代收费还是服务性收费?

以上两项服务是否涉及缴纳增值税?麻烦老师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幼儿园为幼儿提供校车、餐饮服务属于服务性收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一)交通运输服务。附: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1.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和其他陆路运输服务。
(1)铁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2)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七)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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