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举办年会,期间的费用酒店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了两个项目:餐饮服务-餐费、会展服务-会务费,请问餐费对应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交际应酬消费不属于生产经营中的生产投入和支出,是一种生活性消费活动,而增值税是对消费行为征税的,消费者即是负税者。因此,交际应酬消费需要负担对应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