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公司职工食堂专门由物业公司管理,对方开具的餐饮管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依据(财税[2016]36号)文 件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贵公司上述业务如果用于上述规定内容,个人理解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