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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支付村民拆迁补偿款契税相关的缴纳

2024-06-13 21:22:38
提出如下问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第五条(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交了土地出让合同的契税后,支付给村民的货币补偿款的,这一部分还需要再交契税吗?如何缴纳,计税基础是什么?税率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征地补偿款不缴纳契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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