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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处理

2024-06-14 20:36:12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我司为了增加销售,承诺发给导购员销售一定的产品,就发相应的提成奖励,导购员非我司员工。如某月发了100人,共100000元。我司将钱付给灵活用工平台100000元,并另付税点6.5%,灵活用工平台将款分别打给各个导购。用工平台开发票给我司1065000元,发票名目为现代服.市场推广费。导购员与灵活用工平台签定劳务合同,并代扣个税。请问,灵活用工平台开发票给我司合法吗?能税前扣除吗? 我司与用工平台有什么税收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可以税前扣除,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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