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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适用财税〔2016〕36号)规定

2024-06-17 16:19:36
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于2016年以前从村委拿到不动产(以红线图为准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附着物),公司相当于二手房东 , 从事不动产经营租赁,之前是小规模, 现在升到一般纳税人。请问老师,我们可以选择简易征收的方式吗?是否适用2016 36号文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因为取得时间在2016年以前。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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