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企业租用员工私车签定协议承担私车的一切费用包括(过路桥费、汽车费、清洗费、维修费、交强险、商业险等),是否可以所得税前列支?网上有议论说汽车的保险费不能报销,那在租赁协议内企业允许报销是否可以列支?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公司租赁个人车辆的保险是不是可以报销,需要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来确认,如果合同约定了保险由租赁方负责,且该保险的发票抬头是公司的抬头,则可以入公司的账务进行报销,如果本身没有约定,或者发票不是开的公司的抬头,则不能用来报销。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