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与上游供应商采购商品,由下游合作方开通抖音店铺销售此商品。我司按抖店销售的待结算金额的95%付款给上游供应商,待下游合作方的抖店提现金额后(该公司绑定的银行账号交付我司操作转账事宜),我司全额提现到我司账户。供应商负责根据抖店客户的收货地址发货、承担邮费及产品相关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交易过程中我司相当于每日根据抖店销售情况为供应商提供资金,抖店待提现金额作为资金的担保,待结算金额的5%作为平台结算期内我司提前支付货款的利息。
请问站在我司的角度该如何界定交易实质及合同内容、确认收入更合法合规。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你公司实质是从供应商购进商品,销售给抖音店,应按购销业务确认收入、成本,计算缴纳各项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