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甲先生年轻人创业,成立了一人独资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甲是股东同时是法人代表。经营了一段时间,业务一直做起不来,甲就找了份工作去上班了,A公司同时有些零星销售,一年收入1万元-2万元,工作量很少,甲自己能处理好。因为业务量非常少,A公司没有聘用员工,也没有发甲的工资,A公司个税申报甲一人,工资为零,没有社保(甲在上班的单位申报社保、发工资)。A公司账面没有工资、社保。 请问,1,公司必须做员工工资吗?2,象A公司这样 有收入、没有员工工资,有涉税风险吗? 应该怎么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公司可以做员工甲个人的工资,不交社保就可以的。从系统里甲可以做上点工资,从账面上也可以做上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