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是生产制造型高新技术企业。与客户签订采购设备合同,合同约定我司把设备送至安装现场,交货验收,对方在收货验收时在签收单上盖了公章。付款是客户收到第三方的钱再给我司付,没有明确的付款日期。请问我司应该在哪个时点确认收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设备送至安装现场,交货验收,对方在收货验收时在签收单上盖了公章时确认收入。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货到付款的情况,购货方验收合格后才能确认收入。然而,这并不是一个绝对的规则。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客户验收可能仅仅是一项例行程序,并不影响企业判断客户取得该商品控制权的时点。例如,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规格等实质由客户控制,那么客户验收只是针对取得商品的尺寸、数量、重量等进行的一项客观标准检查,企业在客户验收前就能够确定其是否满足约定的标准。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历史交易经验合理判断控制权已经转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企业销售商品并满足一定条件时,应确认收入的实现,这些条件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已签订、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这些规定强调了收入确认不仅仅依赖于货物的物理转移或购货方的验收,而是更多地关注于交易的商业实质和经济实质。
综上所述,货物验收虽然是确认收入的一个方面,但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判断是否确认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商业实质、是否满足特定的法律和会计准则要求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