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我司如果将闲置资金购了保险产品、信托产品、公募基金及私募基金,这些收益是否又要交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依据财税[2016]140号文 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需要交纳增值税。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应交纳企业所得税。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