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我司是农业水果销售公司,2022年是小规模,2023年6月1日起是一般纳税人,现在税务稽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 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 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 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因此,你 公司取得的农产品免税发票(含普通发票和销售发票)对应 产生的增值税减免税额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的增值税 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我想咨询:是我司开具的销售发票中的免税额,还是取得农产品发票中免税额?还是两者相加?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是以上两者相关的。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