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报废了一批存货,该存货的报废是由于客户的原因导致,报废的损失客户全部赔偿给我司,在会计上报废的损失与客户赔偿的收入抵消,实质上没有影响到损益,最终会计结果是应收增加,存货减少,请问改种情况在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做资产损失申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根据损失类型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6.以上五种类型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清单申报可直接填报年度申报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需要另外报送资料。
191344400>汇算清缴时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怎么调整
新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将不能再在税前扣除按会计制度提取的各项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只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专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坏账准备不属于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专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按照税法规定,不可以税前扣除,只有在实际发生损失的当期才可以税前扣除。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所得税调整项目,利润总额要加上资产减值损失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因为这部分损失税局是不认可的,而因为这部分损失导致利润变小了。所以税局认为这部分不能在利润里扣除,所以要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