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24年11月高新证书到期,假设高新证书已审核通过,24年研发费占3%未达标,24年高新技术企业15%是否还能享受?进项税加计抵减能否享受到?
2、承上一个问题,假设24年研发费占比没有达标,25-26年研发费3%比例能达标,24-26年三年累计研发费占比在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是否还能享受15%税收优惠?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本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复核被认定为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而被取消高新资格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高新企业研发费用占比的一般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该比例应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该比例应不低于3%。
因此,1.高新证书已经审核通过,那么24年可以享受15%的优惠和进项的加计抵减,但是税务机关在复核时,对不符合高新要求的年份,会追缴税款,也就是您公司存在被追缴的风险。
2.并不是看的累计3%,而是最近一年的占比,因此,25-26可以享受15%的优惠,24年是不能享受15%的优惠政策。
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