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请问下,有些员工,是母公司的员工,工资薪金也是母公司计入费用,但是工资、社保等款项是由母公司款项打给子公司,由子公司打给员工,同时由子公司代为申报个税。请问这样的业务模式,有什么税务风险吗?
1、税务将母公司费用中的职工薪酬的金额与母公司个税申报系统数据比对,有差异,要怎么解释呢?能解释的通吗?
2、按实质重于形式,母公司就作为正常职工记账,是否没有什么问题?
3、税务针对这样的情况,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指导?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母公司员工薪酬由子公司代收代付代申报个税存在税务风险。这种做法可能导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个人所得税扣缴问题以及社保缴纳问题等。
首先,子公司以管理费方式给母公司结算的工资、社保等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等,不得扣除。此外,子公司以服务费方式结算给母公司的服务费依据不充分,也不得税前扣除。
其次,个人所得税扣缴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税务风险点。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应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子公司代收代付时未按照这一规定操作,可能会导致个人所得税扣缴不当。
最后,社保缴纳问题也不容忽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如果员工薪酬由子公司代收代付,可能导致社保缴纳主体不明确,影响社保缴纳的合规性。
综上所述,母公司员工薪酬由子公司代收代付代申报个税存在税务风险,企业应采取合规的财税处理方式,避免可能的税务问题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