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发生因为质量问题发生销售折让,给客户开具了红字发票,按照税务要求的话,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备查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或者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由购买方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根据购买方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