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离职/辞退补偿金计入工资总额吗?还是需要计入营业外支出?,政策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离职/辞退补偿金应计入工资总额。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基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一定额度内(通常是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这部分收入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6。
辞退福利是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包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