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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 个人所得税

2024-11-06 16:25:55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房地产企业,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2000万,法人股东50%,个人股东张三25%、李四25%,项目完工,进行利润分配。

张三提供的收款方是王五,那利润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由王五交纳可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张三提供的收款方是王五,那利润分配的个人所得税不可以由王五交纳的,因为投资者是张三,王五只是代收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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