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研发投入最终能形成产品,在费用归集时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归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研发投入最终能形成产品,在费用归集时应转入产品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企业研发过程中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企业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该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研发支出。
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形成产品的,只要确定对外销售,前期计入“研发支出”的各项支出,均应转入“存货”科目,并做如下会计调整:
借:存货
贷: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研发项目当年费用化的部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研发项目以前年度费用化部分)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研发项目资本化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