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2023年度被认定为高企,前几年公司主营的是研发服务,对外开具的均为技术服务费的发票,以高新技术服务认定高企,今年起不再仅仅局限于提供研发服务,更多转型给客户提供产品。
由于A公司不具备厂房机器设备等条件,故委托有生产能力的B企业根据A公司要求代为采购原材料并且加工制造成A公司研发的产品,B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技术均是A公司研发的技术,设计IP、图纸、工艺要求、验收标准、软件等均是A公司的,B公司交付产品后开具相应的成品发票给A公司,A公司对外销售给客户。
请问:
1.A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属于委托加工业务吗?
2.A公司的产品能被认定为是A公司的高新技术产品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A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属于委托加工业务。
A公司的产品能被认定为是A公司的高新技术产品。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