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我们是一家房地产企业,有以下问题请教:1、出售无产权车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是减按50%征收吗?
2、出售无产权车位是按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不用按租赁缴纳房产税?
3、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次月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这个次月是所属期还是实际缴纳入库时间?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出售无产权车位不缴纳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2、销售无产权车位的增值税税率为9%,与销售商品房的增值税税率一致
3、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次月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这个次月是所属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