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们公司名下房产在A市的B区,公司注册地和税务主管部门在A市的C区。
我们在交纳房产税时,将应交给B区的房产税交纳给了C区,B区和C区的财政独立,交纳错误时间时间已达10年以上。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与单位注册地税务沟通 :是否能退还已缴纳的房产税。
退还或重缴 :如果单位注册地税务同意退还已缴纳的房产税,你公司可以按照他们的指引操作。如果不同意退还,你公司应按照房产所在地税务的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避免重复缴纳 :作为纳税人,您不会因同一房产被重复征税。如果存在重复缴纳的情况,你公司有权要求退还多余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