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债务重组

2024-12-05 07:58:28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方单位出租厂房,对方经营不善无钱付房租,一直拖欠房租,我方扣押设备,从而导致我方厂房无法再对外出租,现经法院调解,对方付我方部分款项,剩余部分用设备抵账,我的问题是由于不确定房租能否收回,一直也没确认收入入账,现在确认收入开票入账,还需要收入调整入往年吗?对方抵账设备我们要税前扣除,对方需要给我们开票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按正规处理需要调整前期收入,更正申报表,如果跨度不是太大的话,也可以现在确认收入,不用调整前期。双方需要开具发票,即您公司开具租金发票,承租方开具设备发票,双方凭发票税前扣除。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