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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和所得税

2025-03-19 10:34:14
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是中国境 内居民企业,派一名员工前往国外开展业务,这名员工的工资和奖金是否可以在境内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代扣代缴个税,适用工资薪金综合所得申报吗?该名员工工资是否可以所得税前扣除?请列示相关法条,谢谢老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派遣员工至境外工作税务处理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员工的纳税义务、税务抵免以及可能的免税情况。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详细解答:
一、员工的纳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派遣至境外工作的员工,如果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从而被视为居民个人,那么他们需要从境外取得的所得中,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税务抵免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这一规定为派遣员工在境外工作时避免双重征税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可能的免税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了某些情况下,境外所得可以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来说,如果派遣员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且在任一年度中离境不超过30天),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可以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如果员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同样可以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法规3
综上所述,派遣员工至境外工作的税务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员工的居民身份、所得来源以及相关的税务抵免和免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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