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总公司在云浮,在广州开了一间分公司,但分公司没有产生业务,只是有帮三位同事缴纳了社保与公积金,这三位同事的工资收入等费用全在总公司发放及记账,广州分公司的所得税也在电子税局申请了汇总申报,但分公司的电子申报中需要提供年报报表,但分公司并没有独立记账及生成报表,全部费用都在总公司账套体现,请问分公司的电子申报中需要提供的年报报表如何报呢?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账套时,在电子税务局填写财务报表需遵循一定规定与流程。具体而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需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这意味着分公司虽无独立账套,但仍需完成税务登记,作为后续报税及财务报表备案的基础。
财务报表的备案与填写:
分公司若未独立核算,其财务报表可能需由总公司统一编制并备案。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备案时,可遵循电子税务局的具体操作流程,如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而选择相关税种进行备案,并录入相关信息。
具体填写时,应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虽无独立账套,但应基于分公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编制。
注意事项与合规性:
在填写财务报表时,需特别注意与总公司账套的衔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分公司有特定税种需单独申报(如印花税、房产税等),应按要求单独填写并提交相关报表。
遵守税法规定,按时、准确地进行财务报表的备案和申报,避免产生滞纳金等不必要的税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将加收滞纳金。
综上所述,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账套时,在电子税务局填写财务报表需基于税务登记情况,遵循电子税务局的操作流程,并确保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应注意与总公司账套的衔接,遵守税法规定,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