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您单位申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1行第3列“收入类调整项目_其他_调增金额”为:【0】元;
2.您单位申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0行第3列“扣除类调整项目_其他_调增金额”为:【1833859】元;
3.您单位申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5行第3列“资产类调整项目_其他_调增金额”为:【0】元;
4.您单位申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43行第3列“特殊事项调整项目_其他_调增金额”为:【0】元;
5.您单位申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45行第3列“其他_调增金额”为:【0】元;
6.您单位申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46行第3列“合计_调增金额”为:【1838730.44】元;
7.请核实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其他”纳税调增项目是否准确填报。
调增的这笔费用是实际发生在5年前的费用,但发票是2024年开过来的,所以想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调整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如果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已经做了汇算清缴工作,那么企业需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您公司应当追溯调整5年前(发生年份)的所得税申报表,而不是在当期申报扣除。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已经超过5年,您公司在24年入账,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税额,调增后提示有风险没有问题,正常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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