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有几个问题要请教一下:
1.我们是一家设计单位,现在对方需要我们开履约保函,请问该进什么科目?我做的是:借:其他长期资产 贷:银行存款
另外此保函的钱没有确认收入,是做“预收账款“的,这样行吗?
2.我们属于技术服务行业,公司没有设“制造费用”这个科目,所以每月设计室的固定资产折旧还有工资都是直接进“营业成本”这个科目,这样行吗?如果不行,该怎么处理呢?
3.买开放式基金的收入是做“投资收益”吗?
4.上次听刘老师的课,他提到一个问题:就是一个人到一个单位上班前,这个单位给的补助,作为接收捐赠收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请问,个人接受捐赠是不是应该按偶然所得 20%交个人所得税呢?从职工教育经费中支付的奖励给个人的费用(货币形式)可以不计入工资薪金,税前列支吗?
5.请问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可以向总公司交管理费,税前列支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应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在服务尚未提供的情况下,此保函的钱没有确认收入是可以的,是做“预收账款“。
2.可以直接进“营业成本”这个科目。
3.买开放式基金的收入是做“投资收益”。
4.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个人接受捐赠应该按偶然所得 20%交个人所得税。个人奖励不能从职工教育经费中支付,应计入工资薪金,按计税工资标准在税前列支。
5.不可以向总公司交管理费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