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你好:
我公司为一新成立的咨询公司,符合财税[1994]001号减免企业所得税条件并已申请减免,但到目前为止尚没有批复下来。现请问1、帐务处理是否如下:
2007年12月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2008年1月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待批复下来后申请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
还是 借:银行存款
贷:盈余公积
2、如果是退税后增加盈余公积,将与2007年直接减免产生差异(盈余公积增加,未分配利润减少),这样可以吗?
3、如果批复下来后,2008年将继续免税,到时是否不用再做任何帐务处理?
麻烦专家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
2、不可以。
3、不用再做任何帐务处理